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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dawikisuns99 于 2016-4-6 20:33 编辑
【經傳釋詞】
錢熙祚跋:
高郵王文簡公承其家學,所箸《經義述聞》,博考羣書,辨析經旨,審定句讀、譌字、羨文、脫簡,往往以經證經,渙然冰釋,精確處殆非魏、晉以來儒者所及。《經傳釋詞》則與《述聞》相輔而行者也。
夫讀書者,必先通其語言,然後得其義理。然而古今異語,彼此殊塗,言非一端,各有所當。說經之家,各執己見,遇所不通,或強古人以就我,毋怪乎積世愈久而古義愈湮矣。是編舉古人助語之辭,分字標目,歷引九經、三傳,以及周、秦、西漢之書,引伸觸類,務以推明隱義。
其例類大略有六:
一曰常語:如「與」,及也;「以」,用也之類,是也。
一曰語助:如《左傳》「其與不然乎」?《國語》「何辭之與有」?「與」字無意義之類,是也。
一曰歎詞:如《書》「已予惟小子」,《詩》「猗嗟昌兮」,「已」「猗」皆歎聲之類,是也。
一曰發聲:如《易》「於稽其類」,《書》「於予擊石拊石」,「於」字亦無意義之類,是也。
一曰通用:如「粵」之通「越」,「員」之同「云」之類,是也。
一曰別義:如「與」爲「及」,又爲「以」、爲「爲」、爲「爲」、(去聲。)爲「謂」、爲「如」;「以」爲「用」、爲「由」,又爲「謂」、爲「與」、爲「及」、爲「而」之類,是也。
其釋詞之法亦有六:
有舉同文以互證者:如據隱六年《左傳》「晉、鄭焉依」,《周語》作「晉、鄭是依」,證「焉」之猶「是」;據莊二十八年《左傳》「則可以威民而懼戎」,《晉語》作「乃可以威民而懼戎」,證「乃」之猶「則」。
有舉兩文以比例者:如據《趙策》「與秦城何如不與」,以證《齊策》「救趙孰與勿救」,「孰與」之猶「何如」。
有因互文而知其同訓者:如據《檀弓》「古者冠縮縫,今也衡縫」,《孟子》「無不知愛其親者,無不知敬其兄也」,證「也」之猶「者」。
有卽別本以見例者:如據《莊子》「莫然有間」,《釋文》本亦作「爲間」,證「爲」之猶「有」。
有因古注以互推者:如據宣六年《公羊傳》何《注》「焉者於也」,證《孟子》「人莫大焉無親戚君臣上下」之「焉」亦當訓「於」;據《孟子》「將爲君子焉,將爲小人焉」趙《注》「爲,有也」,證《左傳》「何福之爲」,「何臣之爲」,「何衛之爲」,「何國之爲」,「何免之爲」,諸「爲」字皆當訓「有」。
有采後人所引以相證者:如據《莊子》引《老子》「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證「於」之猶「爲」;據顏師古引「鄙夫可以事君也與哉」,李善引「鄙夫不可以事君」,證《論語》「與」之當訓「以」。
凡此旁通曲盡,皆卓有依據,非宋、明諸儒師心自用妄改古書者比也。雖間有武斷,而大體淹貫,不失爲讀經之總龜。好學深思之士,得是書而益推明之,其於經義或尟至於詰𥷚難通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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