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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emusa网友的解释有道理,但是过于学究(简单说就是太绕了)。
帖子里的解释不同于学术探讨,以简明扼要为好。教学语法也不同于学术论文中的语法探讨,要深入,但更要简出。鉴于这一标准,梳理一下yhemusa 的主要观点,并简单做个回应。
1. 作格动词解释是否合适?
这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学术界其实对“作格动词”这一称呼本身就存在争议,有研究者提出过“非宾格动词”、“施格动词”等不同叫法,以便能突出该类动词的句法特性。我同意yhemusa的两个观点。
第一,作格动词之所以有这样的称呼是因为与类似动词关联的名词在某些语言中有格的屈折标记(即相应的作格形式和/或通格absolutive形式)。但是“格本来就是名词的概念”过于武断,其实不仅仅名词(短语)以及名词性的代词(短语)可以带格标记,形容词冠词等也常有格标记,这一点论坛中有懂德法意俄等其他印欧语的朋友应该很清楚。
第二,从语言类型学上看,英语确实不属作格-通格体系,而属于主格-宾格体系,这一点yhemusa也对。但是,之所以我会采用作格动词这一语法术语来解释网友的问题,是因为我觉得该术语及其探讨的用法现象能很好且简洁地解释网友提出的问题。并且,语言学界对于英语中作格现象的讨论由来已久(一般追溯到Perlmutter1978年的非宾格假说"Unaccusative Hypothesis"),相关文献和研究队伍蔚为大观。所以,大家的共识是虽然严格意义的作格动词在英语中不存在(至少迄今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是类似作格动词的用法现象却存在,并且对英语语法研究有很强的借鉴功用。我想这也是为何柯林斯词典会引入ERG这个语法标记来编写词条的语法属性的根由(否则直接沿用及物不及物足矣。不是吗?)众所周知,词典编写永远落后于语言变化,而且也往往不能完全覆盖语言事实。词典标注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咱们论坛中给词典挑错的帖子多如牛毛。所以,用柯林斯没有给stick的这个义项标记ERG来说明这不是类似的作格用法,理由并不充分。
那么,是否接受作格动词这种说法来解释网友的问题归根结底还看这种解释是否有概括力,能否对观察、描写相关语言事实提供洞见。至少在我个人看来,用作格用法来解释stick表现出来的既可做及物动词带宾语又可作不及物动词带同样意义的主语这样的用法现象非常简练,并能延伸到其他大量的类似现象中(比如我上面帖子中举的那些例子)。当然,解释效果如何网友也许各有看法。另外,吕叔湘先生只是反对“汉语是作格语言”这样的观点,但他并没有明确反对过汉语作格现象的研究。相反,他的《说‘胜’与‘败’》现在已经是学界公认的汉语文献中研究作格动词及作格现象的先行者。所以,作格动词的解释对网友提出的stick现象究竟合不合适还需大家自己拿捏。
2. 作格动词与中动式的区别?
这同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解释不清。但是,既然yhemusa的帖子已经引入了相关的语言现象,还是有必要稍作说明的。
yhemusa的帖子中把This suit washes well中的wash也归为作格动词,这其实是不被主流文献认可的。wash在该句中不是作格动词,而是中动语式(文献中也称中动式或中动语气middle voice)。中动式采用主动形式表达被动意义,往往有反身(reflexive)语义,在某些语言中用反身代词标识(比如德语中的wash就要用sich waschen的表达形式)。也有研究者认为中动式表示的不是主语的动作而是主语的固有属性,如This suit washes well表示的就是衣服耐洗的特质。中动式与作格动词都有相应的鉴别句式(diagnostics),具体到该个案中,我们可以简单区分。作格动词可以不加副词成立,比如the window broke和the boat sank都是句法合格、语义完整的句子;但是This suit washes就语义残缺了,是否为合格句自有公判。当然,中动式和作格动词并不都能清晰区分,确有动词既是作格动词又可用于中动式的。所以我只说yhemusa的这个例子不为主流文献认可,不涉其他。
3. 英语不属作格语言体系是否就不能采用作格动词(用法)来解释相关语言现象?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不赞同的肯定是认为既然英语没有严格意义的作格动词,就不该强行比附。但是我认为,从语言类型学的观点来看,把英语置于世界语言中,如果某种语言中的一类语法现象能对英语的描写与解释产生借鉴功用,有益于推进其研究向纵深发展,并且对教学有益的话,没有必要反对。现代语言学的研究主流皆如此。
退一步说,其实当今英语语法中许多根深蒂固的语法现象严格来说也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说现代英语中已经没有严格的格标记系统。一定要说,只有第一人称代词(I, me, my, we, us, our)和第三人称代词(he, she, it, him, her, its, they, them, their)的格标记稍稍完整。但是所有名词都不再具备格的屈折变化(只要与其他印欧语言的复杂屈折变化对比一下就一清二楚了)。既然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代词仍残留格标记,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们当成是不同的词来穷举,而不需要将之归入格变化体系(事实上早有语法学家就曾经提出过类似观点,比如Hudson)。再比如,现代英语中的虚拟语气也已所剩无几,与其他印欧语言相比,体系相当不完整,我们同样可以不谈虚拟语气,而简单罗列相关的语言现象就行了(事实上,语法书上谈虚拟语气时也总是零散的个别形式,比如should虚拟式,were型虚拟式,并无一个统一同质的语法架构)。所以,作格用法能否解释stick现象自有分说,不好一棒子打死。
4. 最后,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何教材中会出现the clothing is stuck to the burn的说法呢?
这个问题,我支持yhemusa观点的前半部分,即语言问题不完全是逻辑问题。不合逻辑的语言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救火”、“打扫卫生”。从逻辑上讲应该是“灭火”、“打扫不卫生”才对。但是,我不同意其观点的后半部分。我仍坚持,该句中的stuck完全可以理解成普通被动式。yhemusa认为这样理解的困难在于stick(把……贴附于)的施动者不存在。这个说法不合事实,动词的施动者不一定要是人,不仅yhemusa指出的“重力”可以视为施动者,抛开语境来说,fire,water均可理解为此处stick的施动者,是“大火”后者“大水”使得衣物贴在了创口上。事实上,我在COCA中找出了教材中这个句子的原型。该句与1993年的一篇儿童读本文章惊人相似,原文如下:
Soak the scalded or burnt area in cold water, not ice, until the pain subsides. Don't remove clothing first, but make sure the water soaks through all fabric. Remove the clothing only when you're sure it's cool and only if it's not stuck to the burn. Gently dry the area with sterile gauze.
从语境中来看,water作为stick的施动者是可以成立的。当然,我对网友援引的教材不熟,不知是否改编自此文。但两者的惊人相似是不言而喻的。
综上,我仍坚持我的观点。欢迎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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