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8-3-17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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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吕下阿蒙 于 2018-2-7 19:50 编辑
一本关于圣经的书上读到这样两段话。
这个所有格就乱了套了,难道不会产生歧义么?应该理解为 (daughter of Pharaoh)'s son 还是 daughter of (Pharaoh's son) ?
我研究后的理解是这样的:
英语中这类所有格的用法叫做“短语的所有格”
结构就是 【一个短语's】,这个短语被看作一个整体,可以很长。如the King of Spain's daughter
所以当看到 daughter of Pharaoh's son这样的表达的时候,首先要理解为(daughter of Pharaoh)'s son
文中之所以把son提前了,是因为叙述的需要,结构的中心需要放在son上,意思上就是要强调自己是“谁的儿子”。虽然son提前了,理解上却要很自然的变为 the son of (Pharaoh's daughter)。没有歧义。
第二句也是一样,一上来的 the son of Pharaoh's daughter,要自然的理解为 (the son of Pharaoh)'s daughter。而接下来的句意发展实际是要解释这个人是谁。那中心就要落在daughter上,所以后半部分自然要理解为 the daughter of (Pharaoh's son), 仍然没有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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